「送唐明府赴溧水(三任县事)」全文/注释/译文/赏析 - 韦应物的诗句大全

送唐明府赴溧水(三任县事)是由唐朝作者韦应物写的一首诗句,这是一首,文章中包含送唐明府赴溧水(三任县事)全文,送唐明府赴溧水(三任县事)译文,送唐明府赴溧水(三任县事)注释,送唐明府赴溧水(三任县事)赏析等内容。

《送唐明府赴溧水(三任县事)》,作者:韦应物,朝代:唐。译文对照

《送唐明府赴溧水(三任县事)》全文阅读

三为百里宰,已过十馀年。

只叹官如旧,旋闻邑屡迁。

鱼盐滨海利,姜蔗傍湖田。

到此安氓俗,琴堂又晏然。

《送唐明府赴溧水(三任县事)》译文解释

《送唐明府赴溧水(三任县事)》注释大全

《送唐明府赴溧水(三任县事)》拼音

San Wei Bai Li Zai ,Yi Guo Shi Yu Nian 。

Zhi Tan Guan Ru Jiu ,Xuan Wen Yi Lv Qian 。

Yu Yan Bin Hai Li ,Jiang Zhe Bang Hu Tian 。

Dao Ci An Mang Su ,Qin Tang You Yan Ran 。

《送唐明府赴溧水(三任县事)》赏析摘录

《送唐明府赴溧水(三任县事)》作者简介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汉族,长安(今陕西西安)人。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出任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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