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姚司法归吴」全文/注释/译文/赏析 - 王昌龄的诗句大全

送姚司法归吴是由唐朝作者王昌龄写的一首诗句,这是一首,文章中包含送姚司法归吴全文,送姚司法归吴译文,送姚司法归吴注释,送姚司法归吴赏析等内容。

《送姚司法归吴》,作者:王昌龄,朝代:唐。译文对照

《送姚司法归吴》全文阅读

吴掾留觞楚郡心,洞庭秋雨海门阴。

但令意远扁舟近,不道沧江百丈深。

《送姚司法归吴》译文解释

《送姚司法归吴》注释大全

《送姚司法归吴》拼音

Wu Yuan Liu Shang Chu Jun Xin ,Dong Ting Qiu Yu Hai Men Yin 。

Dan Ling Yi Yuan Bian Zhou Jin ,Bu Dao Cang Jiang Bai Zhang Shen 。

《送姚司法归吴》赏析摘录

《送姚司法归吴》作者简介

王昌龄 (698— 756),字少伯,河东晋阳(今山西太原)人。盛唐著名边塞诗人,后人誉为“七绝圣手”。早年贫贱,困于农耕,年近不惑,始中进士。初任秘书省校书郎,又中博学宏辞,授汜水尉,因事贬岭南。与李白、高适、王维、王之涣、岑参等交厚。开元末返长安,改授江宁丞。被谤谪龙标尉。安史乱起,为刺史闾丘所杀。其诗以七绝见长,尤以登第之前赴西北边塞所作边塞诗最著,有“诗家夫子王江宁”之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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