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新荷应诏」全文/注释/译文/赏析 - 沈约的诗句大全

咏新荷应诏是由南北朝朝作者沈约写的一首诗句,这是一首咏物的诗句,抒怀的诗句,动植物的诗句,荷花的诗句,寓人的诗句,文章中包含咏新荷应诏全文,咏新荷应诏译文,咏新荷应诏注释,咏新荷应诏赏析等内容。

《咏新荷应诏》,作者:沈约,朝代:南北朝。译文对照

《咏新荷应诏》全文阅读

勿言草卉贱,幸宅天池中。

微根才出浪,短干未摇风。

宁知寸心里,蓄紫复含红!

《咏新荷应诏》译文解释

《咏新荷应诏》注释大全

《咏新荷应诏》拼音

Wu Yan Cao Hui Jian ,Xing Zhai Tian Chi Zhong 。

Wei Gen Cai Chu Lang ,Duan Gan Wei Yao Feng 。

Ning Zhi Cun Xin Li ,Xu Zi Fu Han Gong !

《咏新荷应诏》赏析摘录

荷花是一种多年生水生草本植物,又名莲、芙蕖,古时也称为芙蓉。它那“出污泥而不染”的品性,素来为人墨客们所赞颂,用以自喻和他喻。此诗即是其中的一首。诗的一、二句以议论入题,针对人们因荷花是草卉而轻贱它的心理而发。天池,本谓神话中的瑶池。此诗是“应诏”之作,故这里“天池”应指皇宫内的荷池。两句意谓荷花虽为草卉之物,但其有幸植根天子之池,自与其他山泽中的草卉身份不同,也更易受人们的注目。三、四句转入咏物本题,细致而微地描绘荷花的初生水面,应题“新荷,二字。荷的根茎最初细瘦如鞭,俗称莲鞭。莲鞭上有节,能向上抽出叶子和... 古诗文网>>

《咏新荷应诏》作者简介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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