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字收录于 常用字现通表标准字体 ,相关内容:尋新华字典,尋康熙字典,尋中华字典,尋國語詞典,尋汉语字典。
【尋】怎么读
汉字 | 尋 | 拼音 | xún |
---|---|---|---|
部首 | 寸 | 笔画 | 12 |
五笔 | VAKF | 五行 | 无 |
繁体 | 尋 | 怎么读 | 跟我读 |
统一编码 | 基本区 U+5C0B | 字形分析 | 上中下结构 |
仓颉编码 | smmri | 郑码编码 | xbjd |
四角编码 | 17346 | 笔顺编码 | 511121251124 |
【尋】笔顺笔画
1、尋字的笔顺编码是:511121251124。
2、尋字的部首是寸,尋字的结构为:上中下结构,尋字笔划顺序是:横折、横、横、横、竖、提、竖、横折、横、横、竖钩、点。
3、尋的笔画动图顺序如下:
4、尋在康熙字典中的笔画为:【寅集上】【寸】尋·康熙筆画:12 ·部外筆画:9。
【尋】基本解释
见“寻”。
【尋】网络解释
未检索到尋字的网络释义。
【尋】康熙字典
〔古文〕【唐韻】徐林切【集韻】【韻會】【正韻】徐心切,音潯。【說文】繹理也,本作,从工口,从又寸。工口,亂也。
又寸,分理之也。彡聲。【增韻】求也。【前漢·黃霸傳】語次尋繹。【註】抽引而出也。
又度名。【周禮·地官·媒氏註】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小爾雅】四尺謂之仞,倍仞謂之尋。【孟子】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爲也。
又仍也,繼也。【左傳·昭元年】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古語】毫末不扎,將尋斧柯。
又俄也。【晉羊祜讓開府表】以身誤陛下辱高位,傾覆亦尋而至。
又用也。【左傳·僖五年】將尋師焉。【註】尋,用也。
又侵尋,猶浸淫也。【前漢·武帝紀】巡郡縣,侵尋太山矣。
又借作溫燖。【左傳·哀十二年】吳使人請尋盟。子貢曰:若可尋也,亦可寒也。【註】尋,重也,溫也,前盟巳寒,更溫之使熱。與燖義同。
又長也。【揚子·方言】自關以西,秦晉梁益閒,凡物長謂之尋。
又俗謂庸常爲尋常。
又姓。晉尋會,唐劉黑闥將尋相。 【韻會】毛氏曰:从口。俗从几作,非。。
【尋】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卷三】【寸】。
『說文解字』
繹理也。从工从口从又从寸。工、口,亂也。又、寸,分理之。彡聲。此與()繹理也。謂抽繹而治之。凡治亂必得其緒而後設法治之。引伸之義爲長。方言曰。尋、長也。海岱大野之閒曰尋。自關而西秦晉梁益之閒凡物長謂之尋。周官之法度廣爲尋。古文禮假尋爲燅。有司徹乃燅尸俎注。燅、温也。古文燅皆作尋。記或作尋。春秋傳。若可尋也。亦可寒也。案左傳服注。尋之言重也、温也。論語何注。温、尋也。互相發明。俗本禮注作燖。誤。从工口。从又寸。工口、亂也。又寸、分理之也。彡聲。徐林切。七部。此與同意。說見下。度人之?臂爲。八尺也。此別一義。亦因从寸及之。考工記曰。澮廣二尋。
【尋】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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