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料院[liáng liào yuàn] ,释义:官署名。宋 初以武臣为都粮料使,后改以文臣主其事。有诸司粮料院及诸军粮料院之别,分掌官俸及军饷。南渡后,设有分差各处的粮料院。宋 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粮料院》:“国初承旧制,有粮料院使。《会要》曰:太平兴国 五年正月,分粮料诸司、马、步军为三院。雍熙 四年四月,改用使臣勾当,端拱 二年改以京朝官主之。神宗 元丰 末併马、步军为诸军,与诸司为二院。”宋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七:“本朝枢密本兵、礼二府,又有学士院、舍人院为两制,下则粮料、审计、进奏、官告、登闻、检鼓,是为六院。”
院体派[yuàn tǐ pài] ,释义:中国 画的一个流派。南宋翰林图画院画家 赵伯驹、李唐、刘松年、马远、夏珪 等人的绘画风格。赵、李、刘 所作,多青绿巧赡;至 马 夏 乃肆意水墨,披笔粗皴,而形成苍劲之风。明 时以 陈暹、周臣、唐寅、仇英 等为此派画风的承继者。参见“院画”。
道场院[dào cháng yuàn] ,释义:和尚或道士作法事的地方。
礼宾院[lǐ bīn yuàn] ,释义:唐 代所设接待宾客的官署。《旧唐书·宪宗纪下》:“﹝ 元和 九年﹞置礼宾院於 长兴里 之北。”
都作院[dōu zuò yuàn] ,释义:1.宋 代制造军械的地方,隶属工部军器所。《宋史·职官志五》:“南渡置御前军器所。建炎 三年,詔军器监併归工部,东西作坊、都作院併入军器所。”","2.金 代各州囚犯服役之所。宋 宇文懋昭《大金国志·科条》:“拘役之处,逐州有之,曰都作院,所徒之人,或使之磨甲,或使之土工,无所不可。”
平民院[píng mín yuàn] ,释义:又译“众议院”。某些国家议会下议院的名称。在 英国,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分化和各等级利害的不同,议会于1343年开始分设上、下两院,上院叫贵族院,下院叫平民院,是封建等级代表机关。平民院由郡和城市选出的骑士、商人等组成。在资产阶级掌握政权后,平民院成为资产阶级的代表机关。
书院本[shū yuàn běn] ,释义:书院刻印的书。如 宋 代象山书院所刻 袁燮《絜斋家塾书钞》、清 代南菁书院所刻《皇清经解续编》等。
三品院[sān pǐn yuàn] ,释义:唐 代拘囚三品以上官员的处所。《新唐书·张锡传》:“时 苏味道 亦坐事,同被讯,繫凤阁,俄徙司刑三品院。锡 按轡专道,神气不慑,日膳丰鲜,无损贬。”《资治通鉴·唐则天后长安元年》载此事,胡三省 注云:“先是制狱既繁,司刑寺别置三品院以处三品以上官之下狱者。”
一院制[yī yuàn zhì] ,释义:“两院制”的对称。议会只设一个议院,由它行使议会全部职权的制度。芬兰、丹麦、新加坡、突尼斯等国采用。主张者的理由是:公意只有一个,不必设立两院;且一院办事便捷,容易通过法案,可节约人力、物力、财力。
云韶院[yún sháo yuàn] ,释义:唐 代宫中教习流行歌舞的场所之一。时宫中设教坊,有宜春院、云韶院。宜春院歌舞艺伎常在皇帝前承欢。凡演习大型歌舞人数不足时,则由云韶院的歌舞艺伎补充。
卑田院[bēi tián yuàn] ,释义:“悲田院”的语讹。原为佛寺救济贫民之所,后泛称收容乞丐的地方。
百孙院[bǎi sūn yuàn] ,释义:唐玄宗 为众孙建立的住所。
文思院[wén sī yuàn] ,释义:1.唐 宫殿名。唐武宗 好长生术,于 大明宫 筑 望仙台,宣宗 即位后罢。大中 八年重加修葺,改称 文思院。见 唐 裴庭裕《东观奏记》卷上。","2.宋 官署名。属少府监,下设美术工艺作坊共四十二所。《宋史·职官志五》:“文思院,掌造金银、犀玉工巧之物,金采、绘素装鈿之饰,以供舆輦,册寳、法物凡器物之用。”明 宋濂《题魏教授所受咸淳诰命后》:“然 唐 誥初用纸,至 肃宗 时始用绢,贞元 后乃更之以綾。今用文思院制勅綾,亦其遗制也。”
裁造院[cái zào yuàn] ,释义:官署名。宋 乾德 四年置。掌裁制服饰,供皇帝服御及宾客祭祀之用。崇宁 年间并入殿中省。《宋史·奸臣传二·蔡攸》:“攸 字 居安,京 长子也。元符 中,监在京裁造院。”参阅《宋史·职官志四》、清 周城《宋东京考》卷三。
九凤院[jiǔ fèng yuàn] ,释义:九凤院莲丈当家的大财团。
审官院[shěn guān yuàn] ,释义:宋 代选拔京朝官的机关。分东西二院,东院主文选,西院主武选。
长生院[cháng shēng yuàn] ,释义:见“长生殿”。
老院公[lǎo yuàn gōng] ,释义:指老管家﹑老仆。多用为尊称。
大理院[dà lǐ yuàn] ,释义:官署名。清末大 理寺改为大理院。是最高审判机关。北洋军阀政府沿用。
十六院[shí liù yuàn] ,释义:隋炀帝 于西苑所筑的十六宫院。唐 冯贽《南部烟花记·十六院》:“煬帝 十六院,皆自製名,择宫中佳丽厚有容色美人实之。”《资治通鉴·隋炀帝大业元年》:“五月,筑西苑,周二百里……缘渠作十六院,门皆临渠,每院以四品夫人主之。堂殿楼观,穷极华丽。”
养济院[yǎng jì yuàn] ,释义:旧时收养鳏寡孤独的穷人的场所。
资政院[zī zhèng yuàn] ,释义:清 末所设的中央谘议机关。由皇帝指派及各省谘议局选举议员。于1910年10月正式开院。辛亥革命时,资政院推举 袁世凯 为内阁总理,不久即解散。 郑观应 《上摄政王请速行立宪书》:“惟议员虽出自公举,而人才必须由资政院选定。”
三合院[sān hé yuàn] ,释义:一种旧式房子,三面是屋子,前面是墙,中间是院子。也叫三合房。
榷易院[què yì yuàn] ,释义:宋 代所设的专卖机构。宋 高承《事物纪原·东西列班·香药》:“太平兴国 中……始议於京师置香药榷易院,增香药之直,听商人市之,命 张逊 为香药库使以主之。此盖置官之初也。”宋 高承《事物纪原·榷易》:“大中 祥符 二年二月,拨併榷易院入榷货务,而使名不除也。”
养病院[yǎng bìng yuàn] ,释义:即养病坊。前蜀 冯鉴《续事始·病坊》:“开元 二十三年,断京城乞儿官为置病坊,给廪食焉。近代改悲田院,或曰养病院。”参见“养病坊”。
疯子院[fēng zi yuàn] ,释义:专门收容精神病人的病院。
妙法院[miào fǎ yuàn] ,释义:本天台宗门迹寺。
孤老院[gū lǎo yuàn] ,释义:旧时收容贫苦孤独的老年人的机构。宋 洪迈《夷坚甲志·刘厢使妻》:“金国 兴中府,有 刘厢使 者,汉儿也。与妻年俱四十餘,男女二人,奴婢数辈,一日尽散其奴婢从良,竭家貲建孤老院。”《儒林外史》第三二回:“他昨晚还赖在衙门里,明日再不出,就要讨没脸面。那箇借屋与他住?只好搬在孤老院。”沙汀《代理县长》:“老科长回答道:‘住孤老院还比这鬼衙门强得多!’”
秘书院[mì shū yuàn] ,释义:清 代内三院之一。掌撰写与外国往来书札,摘录各衙门疏状,传布帝王命令及草拟祭文等。
杂院儿[zá yuànr] ,释义:有许多户人家居住的院子。也说大杂院儿。
传法院[chuán fǎ yuàn] ,释义:宋 代翻译佛经的机构。太平兴国 五年于 太平兴国寺 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参阅 宋 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宋会要辑稿·道释·传法院》。
内三院[nèi sān yuàn] ,释义:清 官署名。清 天聪 十年,置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一人。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编辑实录、史书,撰拟郊祀祝文、诰命册文等事。内秘书院掌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进讲。合称“内三院”。康熙 九年改为内阁。清 王士禛《池北偶谈·谈故二·五学士》:“国朝官制,设内三院:曰国史,曰秘书,曰弘文,院各有学士一员。既设翰林院,以内三院为内阁,则止设阁学二员,而别以一人掌翰林院事,俱兼礼侍。”姚雪垠《李自成》第三卷第二九章:“洪承畴 虽然此时尚无官职,却被指定同内三院大学士坐在一起。”参阅《清通典·职官一》。
文绣院[wén xiù yuàn] ,释义:官署名。宋 置,属少府监。《宋史·职官志五》:“文绣院,掌纂绣,以供乘舆服御及宾客祭祀之用。”《续资治通鉴·宋徽宗崇宁三年》:“三月,辛巳,置文绣院。”
济贫院[jì pín yuàn] ,释义:旧时收容救济穷人的慈善机构。
养老院[yǎng lǎo yuàn] ,释义:收养孤独老人的机构。也叫敬老院。
济贫院[jì pín yuàn] ,释义:旧时收容救济穷人的慈善机构。
五院制[wǔ yuàn zhì] ,释义:孙中山 提出的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制度。按照这个制度,中央政府分设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各自独立,分别行使职权,都对国民大会负责。
教养院[jiào yǎng yuàn] ,释义:1.劳动改造机关的一种。实施以教育改造为主、轻微劳动为辅的改造方针。陆文夫《小巷深处》一:“一九五二年,政府把所有的妓女都收进了妇女生产教养院。”","2.为革命残废军人特设的教养机构。谢觉哉《不惑集·唱的喜欢,听的奋起》:“今年三月在 成都 看到 四川省 革命残废军人教养院演出队的演出--初次出院演出,艺术的杰出,精神的饱满,轰动了 成都 全市。”
工程院[gōng chéng yuàn] ,释义:工程技术界最高荣誉性、咨询性的学术机构,由院士组成,下设若干学部。主要职责是对国家重要工程科学技术问题开展战略研究,提供决策咨询。
扈通院[hù tōng yuàn] ,释义:曹州扈通院为菏泽市区存在的一所规模较大的寺院,魏晋时代已经建立寺院,出现了一大批佛学大师。
卑田院[bēi tián yuàn] ,释义:“悲田院”的语讹。原为佛寺救济贫民之所,后泛称收容乞丐的地方。
天文院[tiān wén yuàn] ,释义:宋 代设置的天文观测和研究机构。
文思院[wén sī yuàn] ,释义:1.唐 宫殿名。唐武宗 好长生术,于 大明宫 筑 望仙台,宣宗 即位后罢。大中 八年重加修葺,改称 文思院。见 唐 裴庭裕《东观奏记》卷上。","2.宋 官署名。属少府监,下设美术工艺作坊共四十二所。《宋史·职官志五》:“文思院,掌造金银、犀玉工巧之物,金采、绘素装鈿之饰,以供舆輦,册寳、法物凡器物之用。”明 宋濂《题魏教授所受咸淳诰命后》:“然 唐 誥初用纸,至 肃宗 时始用绢,贞元 后乃更之以綾。今用文思院制勅綾,亦其遗制也。”
一院制[yī yuàn zhì] ,释义:“两院制”的对称。议会只设一个议院,由它行使议会全部职权的制度。芬兰、丹麦、新加坡、突尼斯等国采用。主张者的理由是:公意只有一个,不必设立两院;且一院办事便捷,容易通过法案,可节约人力、物力、财力。
四书院[sì shū yuàn] ,释义:宋 初各地所设书院甚多,其中以 江西 星子白鹿洞书院、湖南 善化 岳麓书院、河南 商丘 应天府书院(又称睢阳书院)、河南 登封 嵩阳书院最著名,合称四书院。
大杂院[dà zá yuàn] ,释义:由许多人家共同居住的院子。
幸福院[xìng fú yuàn] ,释义:我国解放后由国家或集体举办的收养孤独老人而使他们得以安度晚年的机构。杨东明《九月七里营》诗:“幸福院记得这个幸福的日子,毛主席 亲热地和大家围坐。”
地窨院[dì yìn yuàn] ,释义:地窨院又称地坑院、下沉式窑院,是在黄土地上挖掘出来的居住空间,是由人类早期穴居发展演变而来的,是黄土丘陵区的土窑洞移植到平原地带的民居形式。
孤老院[gū lǎo yuàn] ,释义:旧时收容贫苦孤独的老年人的机构。宋 洪迈《夷坚甲志·刘厢使妻》:“金国 兴中府,有 刘厢使 者,汉儿也。与妻年俱四十餘,男女二人,奴婢数辈,一日尽散其奴婢从良,竭家貲建孤老院。”《儒林外史》第三二回:“他昨晚还赖在衙门里,明日再不出,就要讨没脸面。那箇借屋与他住?只好搬在孤老院。”沙汀《代理县长》:“老科长回答道:‘住孤老院还比这鬼衙门强得多!’”
福利院[fú lì yuàn] ,释义:收养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的处所。
悲田院[bēi tián yuàn] ,释义:唐 开元 时置病坊,收容乞丐;武宗 时改为悲田养病坊。后泛称养济院为悲田院。俗讹作“卑田院”。
期集院[qī jí yuàn] ,释义:亦称“期集所”。新科进士聚会的地方。五代 王定保《唐摭言·谢恩》:“饮酒数巡,便起赴期集院。”五代 王定保《唐摭言·期集》:“谢恩后,方诣期集院。”宋 文天祥《纪年录》:“寳祐 四年……时 革斋先生卧病客邸,予自期集所请朝假,侍汤药。”
审刑院[shěn xíng yuàn] ,释义:亦省称“审刑”。宋 代于禁中设立的官署,其职务是检查大理寺所审理的案件,并上报中书省。《宋史·职官志三》:“淳化 二年,增置审刑院,知院事一人,以郎官以上至两省充,详议官以京朝官充,掌详讞大理所断案牘而奏之。凡狱具上,先经大理,断讞既定,报审刑,然后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奏记上中书,中书以奏天子论决。”宋 曾巩《本朝政要策·刑法》:“至於 淳化,又置审刑院於禁中,防大理刑部之失。”
警巡院[jǐng xún yuàn] ,释义:官署名。职掌平理狱讼及警巡检稽之事。
椒兰院[jiāo lán yuàn] ,释义:后妃居住的宫院。
印经院[yìn jīng yuàn] ,释义:印造佛经的机构。宋 高承《事物纪原·真坛净社·印经院》:“太平兴国 八年,置印经院。神宗 熙寧 末,废其院,以所印板赐 显圣寺。”
献纳院[xiàn nà yuàn] ,释义:唐 时朝廷专管臣民书奏呈文等的机构。
审刑院[shěn xíng yuàn] ,释义:亦省称“审刑”。宋 代于禁中设立的官署,其职务是检查大理寺所审理的案件,并上报中书省。《宋史·职官志三》:“淳化 二年,增置审刑院,知院事一人,以郎官以上至两省充,详议官以京朝官充,掌详讞大理所断案牘而奏之。凡狱具上,先经大理,断讞既定,报审刑,然后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奏记上中书,中书以奏天子论决。”宋 曾巩《本朝政要策·刑法》:“至於 淳化,又置审刑院於禁中,防大理刑部之失。”
安养院[ān yǎng yuàn] ,释义:旧时救济灾民的机构。
院子家[yuàn zi jiā] ,释义:宋 代的宫廷仆人。
誊録院[téng lù yuàn] ,释义:宋 始置,明 清 沿之。科举考试时负责誊录士子试卷的机构。《宋史·选举志一》:“﹝ 景德 ﹞八年,始置誊録院,令封印官封试卷付之,集书吏録本,监以内侍二人。”参阅《文献通考·选举三》。
教养院[jiào yǎng yuàn] ,释义:1.劳动改造机关的一种。实施以教育改造为主、轻微劳动为辅的改造方针。陆文夫《小巷深处》一:“一九五二年,政府把所有的妓女都收进了妇女生产教养院。”","2.为革命残废军人特设的教养机构。谢觉哉《不惑集·唱的喜欢,听的奋起》:“今年三月在 成都 看到 四川省 革命残废军人教养院演出队的演出--初次出院演出,艺术的杰出,精神的饱满,轰动了 成都 全市。”
进奏院[jìn zòu yuàn] ,释义:唐 宋 时官署名。唐 代藩镇在京置邸,称上都留后院。大历 十二年改为上都进奏院,为各州镇官员入京时之寓所,并掌章奏、诏令及各种文书的投递、承转。宋 初沿 唐 制,亦设进奏院,置进奏官;后改由朝官监领。南宋 时隶属门下省,以给事中主管,掌承转诏旨和政府各部门命令、文件,摘录章奏事由,投递各项文书。元 代废。宋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八:“大驾初驻蹕 临安,故都及四方士民商贾辐輳,又剏立官府,扁牓一新。好事者取以为对曰:‘鈐辖诸道进奏院,详定一司勑令所。’”《文献通考·职官十四》:“唐 藩镇皆置邸京师,以大将主之,谓之上都留后。大历 十二年,改为上都知进奏院官。五代 以来,支郡不隶藩镇,补人为者,听其置邸隶藩镇者兼掌焉。宋 缘旧制,皆本州镇补人为进奏官,其军监场务转运司则差知后官,则副知掌之。逐州就京师,各置进奏院。太平兴国 六年,诸州罢知后之名,简知后官,得 李楚 等百五十人,并充进奏官。命供奉官 张文璨 提辖诸道进奏院,监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掌受詔敕及诸司符牒,辨其州府军监,以颁下之,并受天下章奏案牘状牒以奏御及分授诸司。中兴以来,隶门下后省给事中点校,讫 乾道 九年,依旧隶后省,合传报事,令后省録以报行。”
五院制[wǔ yuàn zhì] ,释义:孙中山 提出的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制度。按照这个制度,中央政府分设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各自独立,分别行使职权,都对国民大会负责。
内三院[nèi sān yuàn] ,释义:清 官署名。清 天聪 十年,置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一人。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编辑实录、史书,撰拟郊祀祝文、诰命册文等事。内秘书院掌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进讲。合称“内三院”。康熙 九年改为内阁。清 王士禛《池北偶谈·谈故二·五学士》:“国朝官制,设内三院:曰国史,曰秘书,曰弘文,院各有学士一员。既设翰林院,以内三院为内阁,则止设阁学二员,而别以一人掌翰林院事,俱兼礼侍。”姚雪垠《李自成》第三卷第二九章:“洪承畴 虽然此时尚无官职,却被指定同内三院大学士坐在一起。”参阅《清通典·职官一》。
养济院[yǎng jì yuàn] ,释义:旧时收养鳏寡孤独的穷人的场所。
杨子院[yáng zǐ yuàn] ,释义:唐 盐铁转运使在 杨子县 所置巡院。
安养院[ān yǎng yuàn] ,释义:旧时救济灾民的机构。
印经院[yìn jīng yuàn] ,释义:印造佛经的机构。宋 高承《事物纪原·真坛净社·印经院》:“太平兴国 八年,置印经院。神宗 熙寧 末,废其院,以所印板赐 显圣寺。”
幸福院[xìng fú yuàn] ,释义:我国解放后由国家或集体举办的收养孤独老人而使他们得以安度晚年的机构。杨东明《九月七里营》诗:“幸福院记得这个幸福的日子,毛主席 亲热地和大家围坐。”
黄院子[huáng yuàn zi] ,释义:宋 时内廷的杂役人员。
卫生院[wèi shēng yuàn] ,释义:设在乡镇的设备比较简易的医疗机构。
祝虎院[zhù hǔ yuàn] ,释义:旧时对犹太教堂的称呼。祝虎djuhud的音译,阿拉伯和波斯语中对 犹太 人之称。
福田院[fú tián yuàn] ,释义:宋 代京师所设收养老幼残疾贫民的救济院。宋 赵善璙《自警篇·济人》:“朝廷自 嘉祐 以前诸路皆有广惠仓以救恤孤贫,京师有东西福田院以收养老幼废疾,至 嘉祐 八年增置城南北福田院,共为四院。”
蘅芜院[héng wú yuàn] ,释义:蘅芜院为曹雪芹所著《红楼梦》大观园中的一处建筑。
椒殿院[jiāo diàn yuàn] ,释义:见“椒兰院”。
文绣院[wén xiù yuàn] ,释义:官署名。宋 置,属少府监。《宋史·职官志五》:“文绣院,掌纂绣,以供乘舆服御及宾客祭祀之用。”《续资治通鉴·宋徽宗崇宁三年》:“三月,辛巳,置文绣院。”
上议院[shàng yì yuàn] ,释义:某些国家两院制议会的组成部分。议员由选举产生或由国家元首指定,任期一般较长,有的终身任职,也有世袭的。上议院享有立法权和监督行政权。名称各国叫法不一,如英国叫贵族院,美国、法国、日本叫参议院,瑞士叫联邦院等(跟“下议院”相对)。
大理院[dà lǐ yuàn] ,释义:官署名。清末大 理寺改为大理院。是最高审判机关。北洋军阀政府沿用。
御药院[yù yào yuàn] ,释义:官署名。掌禁中医药,后兼管礼文。宋 高承《事物纪原·京邑馆阁·御药院》:“唐 尚药局有内药院,宋朝 太宗 至道 三年,又置御药院於禁中也。《东京记》曰,掌合和御药。”宋 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九:“勾当御药院 阎士良 闻之,遽见上。”宋 程大昌《考古编·御药院掌礼文》:“御药院本以按验祕方,合和御药为职,今兼受行典礼,及贡举事。”
人本院[rén běn yuàn] ,释义:康有为 所设想的一种为孕妇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
下议院[xià yì yuàn] ,释义:两院制议会的组成部分。原是英国议会中的平民院的别称,后来泛指两院制中议员按人口比例或选区选举产生的议院,如美国的众议院,法国的国民议会,荷兰的二院等(跟“上议院”相对)。也叫下院。
大杂院[dà zá yuàn] ,释义:由许多人家共同居住的院子。
格物院[gé wù yuàn] ,释义:清 末译词。指设置理、化、生物等理科学科的学堂。
衆议院[zhòng yì yuàn] ,释义:一些国家两院制议会的下议院的名称之一。亦省称“众院”。如:美 众院否决平衡预算法修正案。
仙韶院[xiān sháo yuàn] ,释义:唐文宗 时,宫中乐工伶人所住之处。《旧唐书·文宗纪下》:“﹝ 开成 三年﹞己酉,改法曲为仙韶曲,仍以伶官所处为仙韶院。”
进奏院[jìn zòu yuàn] ,释义:唐 宋 时官署名。唐 代藩镇在京置邸,称上都留后院。大历 十二年改为上都进奏院,为各州镇官员入京时之寓所,并掌章奏、诏令及各种文书的投递、承转。宋 初沿 唐 制,亦设进奏院,置进奏官;后改由朝官监领。南宋 时隶属门下省,以给事中主管,掌承转诏旨和政府各部门命令、文件,摘录章奏事由,投递各项文书。元 代废。宋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八:“大驾初驻蹕 临安,故都及四方士民商贾辐輳,又剏立官府,扁牓一新。好事者取以为对曰:‘鈐辖诸道进奏院,详定一司勑令所。’”《文献通考·职官十四》:“唐 藩镇皆置邸京师,以大将主之,谓之上都留后。大历 十二年,改为上都知进奏院官。五代 以来,支郡不隶藩镇,补人为者,听其置邸隶藩镇者兼掌焉。宋 缘旧制,皆本州镇补人为进奏官,其军监场务转运司则差知后官,则副知掌之。逐州就京师,各置进奏院。太平兴国 六年,诸州罢知后之名,简知后官,得 李楚 等百五十人,并充进奏官。命供奉官 张文璨 提辖诸道进奏院,监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掌受詔敕及诸司符牒,辨其州府军监,以颁下之,并受天下章奏案牘状牒以奏御及分授诸司。中兴以来,隶门下后省给事中点校,讫 乾道 九年,依旧隶后省,合传报事,令后省録以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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