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在所[xíng zài suǒ] ,释义:1.指天子所在的地方。","2.专指天子巡行所到之地。
河泊所[hé bó suǒ] ,释义:元 代在 建康、安庆、池州 等处设置的掌收鱼税的官署。明 代广为设置,洪武 十五年,全国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清 代只在 广东 设河泊所官二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一回:“原来这河泊所是 广东 独有的官,虽是个从九、未入,他那进款可了不得。”
议历所[yì lì suǒ] ,释义:宋 代掌管天文历象的官署名。
托老所[tuō lǎo suǒ] ,释义:专门照料老年人的处所。
河泊所[hé bó suǒ] ,释义:元 代在 建康、安庆、池州 等处设置的掌收鱼税的官署。明 代广为设置,洪武 十五年,全国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清 代只在 广东 设河泊所官二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一回:“原来这河泊所是 广东 独有的官,虽是个从九、未入,他那进款可了不得。”
所由官[suǒ yóu guān] ,释义:亦省作“所由”。犹言有关官吏。因事必经由其手,故称。南朝 至 唐 宋 常用此语。《梁书·皇后传·高祖丁贵嫔》:“妇人无閫外之事,贺及问讯牋什,所由官报闻而已。”《南史·沉炯传》:“表求归养,詔不许。文帝 嗣位,又表求去。詔答曰:‘当敕所由,相迎尊累,使卿公私无废也。’”《资治通鉴·唐敬宗宝历二年》:“丞相不应许所由官呫囁耳语。”胡三省 注:“京尹任烦剧,故 唐 人谓府县官为‘所由官’。项安世《家説》曰:‘今坊市公人谓之所由。’”“所由”一词,《资治通鉴》屡见,所指各异,胡三省 皆随文作注。唐 人笔记、小说中亦常用此词,有:“度支所由”、“虞候所由”、“军停所由”、“干事所由”、“乡所由”等等,皆为亲事之官,而以指吏人者为多。参阅 蒋礼鸿《敦煌变文字义通释·释称谓·所由》。
无所住[wú suǒ zhù] ,释义:佛教语。谓不被任何意念、事物所拘执。
有所谓[yǒu suǒ wèi] ,释义:要在乎.要在意与无所谓的不在乎。
诉理所[sù lǐ suǒ] ,释义:官署名。宋 元祐 元年置。掌重新审理 熙宁 元年正月以后至 元丰 八年三月八日大赦以前,命官与诸色人等判罪案件。如有冤屈,予以申雪。《宋史·哲宗纪一》:“﹝ 元祐 元年﹞三月辛未……置诉理所,许 熙寧 以来得罪者自言。”亦省称“诉理”。宋 岳珂《桯史·永泰挽章》:“其二言 元祐 置诉理,所以雪先朝得罪之人。”
无所有[wú suǒ yǒu] ,释义:什么都不具有,什么东西也没有。
无所住[wú suǒ zhù] ,释义:佛教语。谓不被任何意念、事物所拘执。
指挥所[zhǐ huī suǒ] ,释义:军队首长指挥作战的机构和场所。一般由首长和必要的人员组成。通常设在便于指挥和荫蔽的地点。有通信联络、交通设备和必要的工程设施等。
疗养所[liáo yǎng suǒ] ,释义:疗养的处所。《新华半月刊》1956年第3期:“国家机关的附属机构(如招待所、休养所、疗养所、印刷所、托儿所等),要大力整顿。”
济良所[jì liáng suǒ] ,释义:旧时的一种慈善机构,收容救济被拐骗、受虐待而无处可以投奔依靠的妇女。李大钊《北京市民应该要求的新生活》:“扩充济良所,有愿入所的娼妓,不问他受虐待与否,一概收容。”许地山《狐仙》:“我此后还要劝人,若曾失恋还想娶妻的都要到济良所挑去。”欧阳山《苦斗》四一:“大表姐整天也和一班男女教友厮混,不是聚会,就是听讲,再就是跑跑孤儿院、济良所、盲哑学校、慈善医院之类的地方。”
避难所[bì nàn suǒ] ,释义:大概的意思是:当有危险或不可避免的灾害,假如灾难来临,比如地震或火灾等·人们用一个科学、透明的灾害处理方式和城市危机管理所修建的一个应急避难所。
何所以[hé suǒ yǐ] ,释义:应该是“似所何”,意思就是“像什么”。
教养所[jiào yǎng suǒ] ,释义:为教养被忽视或过失儿童的几所独立小住宅单元之一;其设计体现非机关性的、亲切的环境。
所有主[suǒ yǒu zhǔ] ,释义:对某物无论是否占有都有法定权利或专有权利的人。
讲习所[jiǎng xí suǒ] ,释义:讲议学习之所。今亦指为传授某一专业知识而设立的短期速成学习机构。
来仪所[lái yí suǒ] ,释义:宋徽宗 时,设在 万岁山 用来豢养珍禽的官署名。宋 岳珂《桯史·万岁山瑞禽》:“艮岳 初建,诸巨璫争出新意事土木。既宏丽矣,独念四方所贡珍禽之在圃者,不能尽驯。有市人 薛翁,素以豢扰为优场戏,请于 童贯,愿役其间,许之……月餘而囿者四集,不假鸣而致,益狎玩,立鞭扇间,不復畏。遂自命局曰 来仪所,招四方笼畜者,置官司以总之。一日 徽祖 幸是山,闻清道声,望而羣翔者数万焉。”
指挥所[zhǐ huī suǒ] ,释义:军队首长指挥作战的机构和场所。一般由首长和必要的人员组成。通常设在便于指挥和荫蔽的地点。有通信联络、交通设备和必要的工程设施等。
来仪所[lái yí suǒ] ,释义:宋徽宗 时,设在 万岁山 用来豢养珍禽的官署名。宋 岳珂《桯史·万岁山瑞禽》:“艮岳 初建,诸巨璫争出新意事土木。既宏丽矣,独念四方所贡珍禽之在圃者,不能尽驯。有市人 薛翁,素以豢扰为优场戏,请于 童贯,愿役其间,许之……月餘而囿者四集,不假鸣而致,益狎玩,立鞭扇间,不復畏。遂自命局曰 来仪所,招四方笼畜者,置官司以总之。一日 徽祖 幸是山,闻清道声,望而羣翔者数万焉。”
避难所[bì nàn suǒ] ,释义:大概的意思是:当有危险或不可避免的灾害,假如灾难来临,比如地震或火灾等·人们用一个科学、透明的灾害处理方式和城市危机管理所修建的一个应急避难所。
供电所[gōng diàn suǒ] ,释义:电力公司的派出机构,分布在各乡镇,主要进行线路维护服务、停、送电服务、抄表、电费收取等工作。
庇护所[bì hù suǒ] ,释义:保护人或动物等使其不受侵害的处所:流浪动物~。
肉便所[ròu biàn suǒ] ,释义:供人发泄性欲的容器。
养象所[yǎng xiàng suǒ] ,释义:宋 代太仆寺所属掌豢养驯象的机构。
营缮所[yíng shàn suǒ] ,释义:官署名。《明史·职官志一》:“﹝ 洪武 ﹞二十五年置营缮所。”参见“营缮司”。
有所益[yǒu suǒ yì] ,释义:有好处,有益处。所益:所字结构表示这是一个名词性词组,益处,好处。
所有主[suǒ yǒu zhǔ] ,释义:对某物无论是否占有都有法定权利或专有权利的人。
點檢所[diǎn jiǎn suǒ] ,释义:宋 代管理酒库的机构。宋 吴自牧《梦粱录·诸库迎煮》:“临安府 点检所,管城内外诸酒库。”宋 吴自牧《梦粱录·点检所酒库》:“点检所官酒库,各库有两监官,下有专吏酒匠掌其役。”
皮剥所[pí bāo suǒ] ,释义:宋 代群牧司所属官署名。掌割剥死亡的马牛驴骡等。宋 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皮剥所》:“《宋朝会要》曰:‘皮剥所,开宝 二年置。’”
教养所[jiào yǎng suǒ] ,释义:为教养被忽视或过失儿童的几所独立小住宅单元之一;其设计体现非机关性的、亲切的环境。
点检所[diǎn jiǎn suǒ] ,释义:宋 代管理酒库的机构。
开闭所[kāi bì suǒ] ,释义:将高压电力分别向周围的几个用电单位供电的电力设施,位于电力系统中变电站的下一级。
事务所[shì wù suǒ] ,释义:处理事务的场所,机构,现在大多都是接手他人的委托,而成为\"公司,用于指代FBI。
事务所[shì wù suǒ] ,释义:处理事务的场所,机构,现在大多都是接手他人的委托,而成为\"公司,用于指代FBI。
绑扎所[bǎng zhā suǒ] ,释义:指军队在战地特设的为伤员包扎、治疗的处所。
風月所[fēng yuè suǒ] ,释义:即风月场。元 石德玉《曲江池》第三折:“风月所得清白,雨云乡无粘带,烟花寨耳根清浄。”元 武汉臣《玉壶春》第二折:“我向这花柳营调鼎鼐,风月所理阴阳。”参见“风月场”。
庇护所[bì hù suǒ] ,释义:保护人或动物等使其不受侵害的处所:流浪动物~。
讲习所[jiǎng xí suǒ] ,释义:讲议学习之所。今亦指为传授某一专业知识而设立的短期速成学习机构。
疗养所[liáo yǎng suǒ] ,释义:疗养的处所。《新华半月刊》1956年第3期:“国家机关的附属机构(如招待所、休养所、疗养所、印刷所、托儿所等),要大力整顿。”
营缮所[yíng shàn suǒ] ,释义:官署名。《明史·职官志一》:“﹝ 洪武 ﹞二十五年置营缮所。”参见“营缮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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